日前,新疆自治区发布有关严管高中学籍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籍注册、学籍异动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籍、考籍系统一体化管理。同时,就加强学籍日常监管严禁空挂学籍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严禁空挂学籍,防止“高考移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加强学籍日常监管严禁空挂学籍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严禁空挂学籍,防止“高考移民”。
《通知》明确了新疆将建立学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随意出具休学或转学证明、变更学籍档案信息以及为学生建立假学籍及空挂学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或行政处分。经调查核实确定空挂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生的学籍。
《通知》进一步规范学籍注册、学籍异动管理,加强了跨省转入、就读管理及南疆四地州学籍异动管理工作。具有南疆四地州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其跨地(州、市)区借读。
根据规定,户籍从外省转入自治区的学生要求提供全家户籍材料、中考成绩证明,学生家长父母至少一方在学生高中就读所在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等,学生高中就读学校所在地与学生户籍地应同属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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