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幼儿园 » 幼儿园教育新闻 »

乌市沙区2015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乌市沙区2015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唯学网 • 教育培训

2015-8-13 13:34

幼升小报名

幼升小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2015年各地区幼升小报名工作陆续开展,近日,乌市沙区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小学招生规定》,在规定中明确,今年该区幼升小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16日,8月30日前,各学校对新生入学、编班进行公示。请符合服务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由父母携相关证件到服务区学校报名。

今年,沙区辖区内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生源较多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迟到7周岁。报名时需携带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母子健康手册(原件)。

根据规定,有房产者,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

租住房屋者,须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惟一居住地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搭户者,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携带街道(管委会)开具的就读登记证明及父母和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居住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子健康手册(原件)等有关证明。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乌市3小、14小、22小、26小、27小、42小、55小、82中附小按“先常住、后流动”的原则招生,从而缓解这些片区生源爆满的压力。

同时,乌市3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乌市14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73中附小就读;乌市2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4小就读;乌市26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71小和乌市雪莲小学就读;乌市27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1小就读;乌市4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4小、乌市86小就读;乌市55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雪莲小学就读;乌市82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1小和乌市120小学就读。若以上被指定学校仍无法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指定学校安排就读,从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乌市沙区2015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乌市沙区2015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乌市沙区2015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以上内容是关于乌市沙区2015年幼升小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的介绍,要想了解更多幼升小相关信息内容,请随时关注唯学网幼升小频道,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跟进最新信息。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